企业租铺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上海无所不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所不租”)之间就使用无所不租平台租铺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

一、 定义

1.1无所不租:指无所不租平台的经营者和无所不租平台服务的提供者,即上海无所不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是本协议中的一方当事人。

1.2无所不租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无所不租的网站(网址为www.wusuobuzu.com)、无所不租的微信服务账号、微官网等。

1.3用户:指通过无所不租平台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协议中的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用户分为租客与租主两类。

1.3.1租客:指注册成为无所不租平台的用户之后,通过登录其在无所不租平台上的账户,租赁无所不租平台上展示的租品并支付相应对价的承租人。

1.3.2租主:指对拥有租品合法权利,可在无所不租平台上发布租品信息,将租品有偿让渡给他人使用或收益的出租人。租主分为“个人租主”和“企业租主”,个人租主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经营体,企业租主是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体的经营体。

1.4 账户:指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注册账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真实姓名、邮编等),完成注册程序后获取用户名与密码,即可登录无所不租平台享受无所不租平台服务的渠道。

1.5租品:指发布及展示在无所不租平台上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可合法进行出租的租赁物。

1.6租铺:指租主在完成用户注册后,为进行租品的合法出租经营,依据本协议约定和无所不租平台规则选择向无所不租平台申请,无所不租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租主可依据经营需要,开设一个或多个租铺,并实现对该租铺的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租品信息上传、修改、删除处理,租赁交易,交易跟踪、取消等。

1.7无所不租平台服务:指无所不租基于互联网,以包含无所不租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1.8租铺保证金:指租主向无所不租缴纳的一定金额的金钱,用于保证租主的行为不会对无所不租、无所不租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租铺保证金存放于无所不租处,如果租主的行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造成无所不租或无所不租平台或其他用户的损害,可以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终止且无其他纠纷后,抵扣完毕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1.9无所不租平台规范:指无所不租平台上公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租客指南》、《租主指南》、《租客规则》、《租主规则》、《租主经营规范》、《租铺认证规则》、《评价发布规则》、《租品上线审核标准》等。

二、协议的效力

2.1 协议生效

在您完成无所不租租铺入驻程序,成为无所不租平台的租主后或以其他无所不租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提供的租铺经营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

2.2 协议附件

无所不租平台免责声明、版权声明、隐私权保护、无所不租平台规范、无所不租服务协议等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附件内容并请严格遵守。

2.3协议更新

无所不租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产品和服务规则的调整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规范、标准,并予以公示。如您继续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新制订或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

三、租铺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3.1入驻条件

用户申请成为无所不租平入驻商家,在无所不租平台通过租铺开展租赁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租主已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

2)租主申请出租的租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质量合格;

3)租主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的规定。

3.2证明文件提交

3.2.1租主须根据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的要求向无所不租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租品来源地证明等。

3.2.2租主保证向无所不租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通知无所不租。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租主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无所不租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租主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3.2.3租主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租主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租主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无所不租(包括“无所不租”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租主应予以赔偿。

四、店铺服务开通、续展及停止

4.1租主在满足本协议第3.1条入驻条件后,通过无所不租平台上填写租铺申请,填写相关租铺信息。经无所不租审核并满足以下条件后为租主开通租铺服务,无所不租将在服务正式开通前以邮件方式通知租主:

1)租主已按照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等确定的金额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铺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等);

2)租主已按照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已通过无所不租的审核;

3)租主已成功注册成为无所不租平台用户的。

4.2 租铺经营方式

租铺开通后,租主可登陆租铺后台,根据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的规定,在租铺内进行租品的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租赁、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同时,租主可参与无所不租平台相关活动及使用无所不租平台同意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

租主进行租赁及提供服务时,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租主自行处理。无所不租不参与租主的实际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租主与他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4.3 租铺服务的续展

租主在租铺服务期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租铺的,应在服务期到期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无所不租提出续展服务期的申请并按约定缴纳平台使用费等费用。经无所不租审核通过后,租铺进入新的服务期。否则,服务期届满后无所不租将停止向租主提供相应的租铺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4.4租铺服务的停止

4.4.1租主需要停止租铺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通过无所不租平台向无所不租提出申请,经无所不租审核同意后由无所不租停止该店铺的服务功能。为弥补无所不租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租主同意无所不租不退还平台使用费。

4.4.2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无所不租有权随时停止租主的租铺服务:

1)租主不满足或者不再满足租铺入驻条件的;

2)租主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3)租主提供的租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识错误,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

4)租主提供的租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租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的;

5)未经无所不租事先审核租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租品的;

6)租主连续三十日或累计四十五日未正常经营店铺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的,或者其他无所不租认为侵犯无所不租或其用户权益的。

4.4.3租主未经无所不租同意,擅自停止租铺经营,或者租主因为出现4.4.2情形被无所不租停止租铺服务的,租主已缴纳租铺保证金等费用,抵作租主应向无所不租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该金额不足以冲抵租主应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租主应另行支付差额。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5.1无所不租根据本协议向租主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无所不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5.2无所不租对租主在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

5.3租主同意并自愿遵守无所不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无所不租平台规范、交易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更新、调整。

5.4租主同意无所不租对其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无所不租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无所不租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租主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无所不租有权对租主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无所不租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租主同意无所不租不经通知可立即删除;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租主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租主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对租主前述不当行为,无所不租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5.6无所不租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租主违法违规事件,或经租主确认的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无所不租平台上予以公示。租主多次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无所不租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店铺运营、扣除租铺保证金直至解除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补偿无所不租损失的,无所不租有权继续向租主追偿。

5.7如租主的租铺运营情况不能满足无所不租平台的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无所不租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租主提供租铺服务。

5.8无所不租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无所不租平台入驻商家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租主应积极予以支持。

5.9无所不租有权要求租主提供与租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租客直接向无所不租平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无所不租无法回答或属租主掌握的情况,无所不租有权要求租主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对租主未及时解决的客户咨询及投诉,无所不租有权对租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10如因租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租客或/和第三人对无所不租及/或无所不租平台的诉讼,无所不租及/或无所不租平台有权披露租主的信息,且租主应承担因租客或/和第三人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无所不租及/或无所不租平台造成损失的,无所不租有权要求租主赔偿无所不租及无所不租平台的全部损失。

5.11租主同意无所不租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无所不租关联公司,但须提前5日通知租主。

六、租主声明及保证

6.1保证在无所不租平台提交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对获得的登录租铺的信息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租铺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6.2保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入驻条件,保证向无所不租提交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无所不租,并在无所不租平台上予以更新。

6.3保证其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租主保证对其雇员、联系人及其他租主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4保证遵守本协议及协议附件的相关约定,在使用无所不租平台相关服务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的规则和流程使用,不从事任何有损无所不租及无所不租平台利益的行为。

6.5保证对在无所不租平台出租的租品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租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租品质量及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6保证在无所不租平台发布的租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无所不租平台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租的租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并对租品信息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租主应第一时间在无所不租平台上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租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6.7保证按照无所不租平台审核通过的租品类目和品牌经营,未经无所不租确认,不得擅自增加、变更租品类目和品牌。保证按照无所不租平台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设置租品的出租价格、库存数量、租品说明等信息,并对上述设置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租主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按照无所不租平台规范使用客服工具,积极回复用户的咨询,并保证在用户提交订单后按要求发货及做好售后服务。

6.8保证向租客开具相应的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因租主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租主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无所不租及/或无所不租平台损失的,租主应予以赔偿。

6.9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要求,提供租品“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同时保证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及相关售后服务义务。

6.10保证在使用无所不租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平台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平台交易无关的行为。

6.11保证不将从无所不租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无所不租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无所不租平台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无所不租其他用户展示于无所不租平台的信息等。

6.12同意授予无所不租全球通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无所不租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租主公示于无所不租平台租铺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6.13租主不得在无所不租平台发布任何吸引无所不租用户到其他平台或租主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无所不租用户的信息。

6.14租主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无所不租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租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等。若租主发生此类影响无所不租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无所不租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租主违约、侵权责任。

6.15未经无所不租另行书面许可,租主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租主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租主运营租铺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租主亲自实施,由租主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租主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租主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无所不租、无所不租平台及无所不租其他用户的权利。

七、费用及结算

7.1租主应按照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等的约定向无所不租支付下述费用及款项:

7.1.1平台使用费

1)租主应向无所不租指定账户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租铺服务期期限缴纳,每一个租铺的平台使用费为     /年;

2)平台使用费按照租主在无所不租平台开设的租铺数量收取,即每开通一个拥有独立租铺ID的租铺,则应在开通前缴纳该租铺的平台使用费;

3)租主租铺续展的,租主应在续展期开始日前7日内缴租续展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7.1.2技术服务费

1)租主通过无所不租平台完成的每一单交易应按完成的交易额[S1] 8%向无所不租支付技术服务费,交易额包括但不限于成功交易订单的租金总额、租客支付的违约金扣款。交易额的具体数额以无所不租平台上最终生成的订单记录为准。

2)技术服务费由无所不租通过无所不租平台的系统在租客支付交易额后进行实时扣除。

7.1.3 租铺保证金

租铺保证金用于保证租主的行为不会对无所不租、无所不租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租铺保证金为      元,租主在申请租铺时支付给无所不租并存放于无所不租处。如果租主的行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造成无所不租或无所不租平台或其他用户的损害,可以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或另行赔偿。

租铺保证金金额不足时,租主应该及时予以补足,否则无所不租有权采取限制租品上线、租品下架、关闭租铺或终止本协议等措施。在本协议终止且无其他纠纷后,抵扣完毕后剩余部分的租铺保证金由无所不租无息退还租主。

7.2 扣除技术服务费后的交易结算金额由无所不租平台暂为保管。在租客与租主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无所不租向指定付款机构发出付款指令,由该付款机构将交易结算金额支付至租主指定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内。

租主须向无所不租提供指定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的信息,以便无所不租完成交易结算金额的支付。若租主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3天通知无所不租。否则,因租主变更账户造成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租主自行承担。

八、保密义务

8.1租主及无所不租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交易记录、资料、软件等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无所不租的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8.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进行归还,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泄露给第三方。

8.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九、违约责任

9.1租主向无所不租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无所不租平台发布错误、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给无所不租及/或无所不租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无所不租有权从租主缴纳的租铺保证金及未结算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未能抵扣部分租主应另行赔付

9.2租主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无所不租用户吸引到无所不租平台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无所不租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无所不租系统数据、利用无所不租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无所不租有权扣除租主缴纳的租铺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租主追究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权利。

9.3租主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无所不租平台规范等情形时,无所不租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租主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租品立即下架、暂停向租主提供服务、暂时关闭租铺、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终止本协议等措施。

十、有限责任及免责

除无所不租平台公布的免责声明以外,租主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以下条款的内容:

10.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无所不租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2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协议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3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无所不租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10.4使用无所不租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租主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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